我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截至年底,市民无需扎堆缴税 | |
发布时间:2016-08-17 08:58:44 | 浏览次数: | |
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赣市府办字[2016]71号)规定,由市房管局在2014年下发的《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》(赣市房字〔2014〕100号)中所涉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从2016年6月20日起停止执行。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,以网签《商品房认购协议》时间为准,购买二手房的,以网签《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》后的备案时间为准;凡2016年6月20日(含20日)后网签《商品房认购协议》及《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的,均不再享受契税补贴。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,逾期未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政策。 若购房人是在2016年6月20日前网签了《商品房认购协议》且符合契税补贴相关条件的,其申请购房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。因此,符合申请契税补贴条件的市民,无需扎堆缴税,只需在年底前申请即可。同时提醒广大市民,申请查询的住房证明的失效为24小时,因此应尽量避免缴税高峰期,以免做“无用功”;也不要因为政策的变化,而盲目购房或跟风买房,购房前需谨慎,应认真核实商品房的相关信息,并仔细研读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签订样本中的各项条款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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