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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

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
发布时间:2016-10-12 15:16:25 | 浏览次数:


房屋作为不动产,由众多部分构成,容易产生质量问题。出现质量问题后,业主经常会混淆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人。在此,简要就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简要分析。

1、一般情况下,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人是开发商、业主、装修公司、材料供应商而不是物业公司。

实践中,大多数房屋质量的责任承担人应当是开发商。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,其本质上人属于商品。商品本身质量问题,原则上由商品的提供者承担责任,而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,其并非房屋这种商品的提供者,原则上不承担房屋质量责任。

有些情况下,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承担人是业主。常见情况是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占有使用期间,业主没有按照正常、合理的方式使用房屋,因业主认为原因导致房屋受到损害。比如,业主自行装修时,擅自改动水路,导致房屋漏水,此种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,因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,如果给其他相邻住户造成损失的,业主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有些情况下,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承担人是装修公司。比如,业主对房屋装修,因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不当,导致房屋受到损失,此种情况应当有装修公司承担损失。

有些情况下,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承担人是材料供应商(非房屋建设阶段,该阶段材料供应问题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责任)。常见的情况是,业主自行改造或装修房屋时采购材料,再将材料交予施工企业进行施工,如因业主自行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受损,应有材料供应商承担责任。

从上可见,一般情况下,物业公司并不承担房屋质量责任。

2、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范围有哪些?

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范围概括而言包括:物业范围内的维修、养护、管理、维护义务。比如对公用设施、设备的维修、对草坪树木的养护、对小区秩序安全的管理、对电梯的日常维护等等。详细内容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合同、公约等具体确定,值得注意的是,物业公司公开承诺的服务细则,即便没有列入合同,也应视为合同内容。

3、物业公司违反职责的后果是怎样的,或者说业主应当如何维权。

物业公司没有依法、依约提供物业服务,业主有权通过协商、诉讼、更换物业公司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。一方面,物业公司违反约定,业主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,或者赔偿损失;另一方面,如果业主通过业主会议决议更换物业公司的,物业公司必须离场,如果物业合同被合法解除后,物业公司拒绝离场并继续单方提供服务,其不得要求业主支付费用。

以上观点系根据承办的具体案件、最高院公布的真实案例、以及相关法律、司法解释规定得出的观点,仅供参考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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